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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供热——蒸汽价格增档及峰谷时段的通知

来源: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8-25

根据2016年3月9日的《关于义南集中供热项目供汽价格定价协商会议纪要》附件《华川集团供汽定价方案》第2条调价办法:煤价每增减30元/吨,供热价格相应增减5元/吨,不足30元不作调整。

综合考虑管道容量和损耗等供热成本,以2016年11月到厂价5000大卡标准煤价750元/吨(含税)为基准,并根据用汽单位每月用汽量大小分七档定价。

具体分档价格情况如下(总损耗由华川集团承担):

序号

用汽量
(吨/月)

基准单价
(元/吨)

1

5000以上

210

2

3001-5000

213

3

1801-3000

215

4

901-1800

220

5

301-900

230

6

31-300

260

7

30及以下

270

备注:

1、2017年1月1日起,所有集中供汽用户均执行上述表格中的价格方案,同时按煤汽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2、为了促进峰谷时段均衡用汽,推行差价为45元的峰谷汽价:

    3、按政府计划淘汰锅炉的客户,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1日之间的政府优惠10元/吨,我公司将在2017年1月5日给予返充。

4、春节期间放假的客户,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向我公司提交报停供汽申请报告,我公司凭申请报告不计报停期间的15%最低用汽量。

序号 类别 时间 价格
1 峰时段 08:00-11:00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13:00-22:00
2 谷时段 11:00-13:00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22:00-08:00

温馨提醒:

我集团公司将在http://www.huachuangroup.net公司网站上对相关价格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