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3月9日的《关于义南集中供热项目供汽价格定价协商会议纪要》附件《华川集团供汽定价方案》第2条调价办法:煤价每增减30元/吨,供热价格相应增减5元/吨,不足30元不作调整。
综合考虑管道容量和损耗等供热成本,以2016年11月到厂价5000大卡标准煤价750元/吨(含税)为基准,并根据用汽单位每月用汽量大小分七档定价。
具体分档价格情况如下(总损耗由华川集团承担):
序号 |
用汽量 |
基准单价 |
1 |
5000以上 |
210 |
2 |
3001-5000 |
213 |
3 |
1801-3000 |
215 |
4 |
901-1800 |
220 |
5 |
301-900 |
230 |
6 |
31-300 |
260 |
7 |
30及以下 |
270 |
备注:
1、2017年1月1日起,所有集中供汽用户均执行上述表格中的价格方案,同时按煤汽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2、为了促进峰谷时段均衡用汽,推行差价为45元的峰谷汽价:
3、按政府计划淘汰锅炉的客户,从2016年12月25日至2017年1月1日之间的政府优惠10元/吨,我公司将在2017年1月5日给予返充。
4、春节期间放假的客户,须在2017年1月10日前向我公司提交报停供汽申请报告,我公司凭申请报告不计报停期间的15%最低用汽量。
序号 | 类别 | 时间 | 价格 |
1 | 峰时段 | 08:00-11:00 |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
13:00-22:00 | |||
2 | 谷时段 | 11:00-13:00 |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
22:00-08:00 |
温馨提醒:
我集团公司将在http://www.huachuangroup.net公司网站上对相关价格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