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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次调整集中供热蒸汽价格的通知

来源: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8-25

根据2016年3月9日的《关于义南集中供热项目供汽价格定价协商会议纪要》附件《华川集团供汽定价方案》第2条调价办法:煤价每增减30元/吨,供热价格相应增减5元/吨,不足30元不作调整。

目前我公司购入5000大卡标准煤价在2016年10月14日调价通知的基础上增加100元/吨以上,并已持续一段时间,现阶段煤价继续呈上涨趋势,周边县市用热价格已经上涨。根据调价办法,各个层级的供热价格在2016年10月14日调价通知的基础上再增加15元/吨。
具体价格情况如下(总损耗由华川集团承担):

序号

用汽量

(吨/月)


基准单价

(元/吨)

1

1800以上 215

2

901-1800 220

3

301-900 230

4

31-300 230

5

30以下 270


该调价通知自2016年11月25日早上8时起执行。

备注:1、2016年内,按政府计划淘汰锅炉接入集中供热管道的,蒸汽价格在每个层级基准价格上优惠10元/吨;

2、2017年1月1日起,所有集中供汽用户均执行上述表格中的价格方案,同时按煤汽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温馨提醒:

我集团公司将在http://www.huachuangroup.net公司网站上对相关价格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