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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川集团关于集中供热-蒸汽价格调整的通知

来源: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06-10

根据2016年3月9日的《关于义南集中供热项目供汽价格定价协商会议纪要》附件《华川集团供汽定价方案》第2条调价办法:煤价每增减30元/吨,供热价格相应增减5元/吨,不足30元不作调整。 综合考虑管道容量和损耗等供热成本,以2019年6月到厂价5000大卡标准煤价690元/吨以上(含税)为基准,在2018年10月10日调价通知基础上均下调10元/吨。

具体分档价格情况如下(总损耗由华川集团承担):

用汽量(吨/月)
基准单价(元/吨)
5000(含)以上
200
3000(含)-5000
203
1800(含)-3000
205
900(含)-1800
210
300(含)-900
220
30(含)-300
250
30以下
260

 注:1,该调价通知自2019年6月25 日早8时执行。

温馨提醒: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