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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川集团关于集中供热-蒸汽价格调整的通知

来源: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10-10

根据2016年3月9日的《关于义南集中供热项目供汽价格定价协商会议纪要》附件《华川集团供汽定价方案》第2条调价办法:煤价每增减30元/吨,供热价格相应增减5元/吨,不足30元不作调整。

综合考虑管道容量和损耗等供热成本,以2018年10月到厂价5000大卡标准煤价750元/吨以上(含税)为基准,在2018年9月8日调价通知基础上均上调5元/吨。

具体分档价格情况如下(总损耗由华川集团承担):

用汽量(吨/月)
基准单价(元/吨)
5000(含)以上
210
3000(含)-5000
213
1800(含)-3000
215
900(含)-1800
220
300(含)-900
230
30(含)-300
260
30以下
270

注:1,该调价通知自2018年10月25 日早8时执行。

2,所有集中供热用户均执行上述表格中的价格方案,同时按煤汽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类别
时间 价格
峰时段
08:00-11:00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13:00-22:00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谷时段
11:00-13:00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22:00-08:00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温馨提醒:

我集团公司将在http://www.huachuangroup.net公司网站上对相关价格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