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3月9日的《关于义南集中供热项目供汽价格定价协商会议纪要》附件《华川集团供汽定价方案》第2条调价办法:煤价每增减30元/吨,供热价格相应增减5元/吨,不足30元不作调整。
综合考虑管道容量和损耗等供热成本,以2018年10月到厂价5000大卡标准煤价750元/吨以上(含税)为基准,在2018年9月8日调价通知基础上均上调5元/吨。
具体分档价格情况如下(总损耗由华川集团承担):
用汽量(吨/月) |
基准单价(元/吨) |
5000(含)以上 |
210 |
3000(含)-5000 |
213 |
1800(含)-3000 |
215 |
900(含)-1800 |
220 |
300(含)-900 |
230 |
30(含)-300 |
260 |
30以下 |
270 |
注:1,该调价通知自2018年10月25 日早8时执行。
2,所有集中供热用户均执行上述表格中的价格方案,同时按煤汽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类别 |
时间 |
价格 |
峰时段 |
08:00-11:00 |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
13:00-22:00 |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
|
谷时段 |
11:00-13:00 |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
22:00-08:00 |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
温馨提醒:
我集团公司将在http://www.huachuangroup.net公司网站上对相关价格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