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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沼气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及热电冷气联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来源: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11-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64号)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的相关要求规定,现就《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沼气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及热电冷气联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的信息进行公示,并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沼气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及热电冷气联供项目

2. 建设性质:扩建

3. 项目投资:31163万元

4. 建设地点:义乌市赤岸镇报国西路20号(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内)

5. 建设内容:本次扩建项目拟增加干化生产线6条,日处理工业(造纸、印染等)和市政污泥600t,将污泥含水率从80%降到40%,干化后的干污泥经全密封输送机送至1台新增的专用90吨/时循环流化床锅炉(掺烧煤及华川污水厂收集的沼气)焚烧处置,产生的蒸汽配一台12MW抽凝汽轮机和15MW发电机组。扩建新增两台单机出力分别为600m3/min和1000m3/min的背压式汽轮机拖动的离心空压机,一台350Nm3/min备用电动离心空压机及两台450Nm3/min干燥设备,主要用于吉利汽车项目及集团内压缩空气等工业用户,两台300万kcal/h溴化锂制冷机组。焚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炉内喷石灰石脱硫+SNCR+SCR+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器+MGGH冷却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冷凝器+湿式静电除尘+MGGH再热器+SGH”工艺处理后,经预留的80m高集束烟囱排入大气。

二、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次评价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

表1  项目周边保护目标情况

   

序号 名称 坐标 相对厂界方位和距离 相对烟囱方位和距离
街道 行政村 经度 纬度 方位 距离(m) 方位 距离(m)
1 赤岸镇 赤岸一村 120.035377 29.143166 E 760 E 1100
2 赤岸二村 120.031986 29.142191 E 450 E 770
3 赤岸三村 120.032115 29.144253 E 460 E 690
4 赤岸四村 120.03396 29.146652 E 720 E 850
5 赤岸幼儿园 120.03499 29.150418 E 970 E 1150
6 赤岸小学 120.036452 29.143641 E 800 E 950
7 赤岸初中 120.035098 29.145846 E 950 E 1180
9 乔亭村 120.047092 29.145415 E 1900 E 2125
10 黄路村 120.055772 29.146703 E 2770 E 2960
13 水岸家园 120.029143 29.140223 SE 460 SE 770
14 柏峰村 120.042855 29.132698 SE 1970 SE 2300
15 午干山村 120.0238 29.14206 S 260 S 560
(属神坛村)
16 江头村 120.026171 29.134479 S 1000 S 1410
(属神坛村)
17 上吴村 120.024347 29.123523 S 2200 S 2640
18 胡坑里村 120.017738 29.136887 SW 1100 SW 1340
(属神坛村)
19 神坛村 120.011913 29.138204 SW 1400 SW 1625
20 大新屋村 120.00665 29.132206 SW 2200 SW 2470
21 大树下村 120.007149 29.129493 SW 2400 SW 2550
22 雅端村 120.001774 29.126447 SW 3000 SW 3150
23 下八石村 120.014627 29.145996 W 930 W 990
(属八石村)
24 上八石村 120.012953 29.144534 W 1070 W 1200
(属八石村)
25 塘边村 120.016944 29.15189 NW 890 NW 970
26 巽村 120.024358 29.15002 N 300 N 400
27 规划小区 120.030849 29.149388 NE 450 NE 520
28 溪西村 120.027845 29.158514 N 1250 N 1338
29 下山爱自然村 120.03212 29.169578 N 2550 N 2700
30 后山村 120.037308 29.1547 NE 1280 NE 1500
31 石城村 120.04809 29.150971 NE 2160 NE 2320
32 山京自然村 120.021923 29.169349 N 2470 N 2585
33 南青口村 120.050193 29.16421 NE 3080 NE 3150
34 佛堂镇 瓦灶村 120.028918 29.165297 N 1440 N 2010
(属光明村)
35 光明村 120.034647 29.165053 NE 1630 NE 2230
36 塘西村 120.005797 29.152264 NW 1890 NW 1960
37 塘下洋村 120.01474 29.168426 N 2500 N 2650

注:项目厂址为原点,环境空气保护目标距离为距离厂界最近点位置。

三、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泥干化冷凝水、化水站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排污水、各类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脱硫废水回用于煤场喷洒、灰渣加湿和输煤系统冲洗,循环冷却水部分用作冲洗用水,其余废水进入华川集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3“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赤岸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义乌江,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因此基本上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水质造成影响。

2.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在确保本技改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得以落实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的废水废液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焚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炉内喷石灰石脱硫+SNCR+SCR+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器+MGGH冷却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冷凝器+湿式静电除尘+MGGH再热器+SGH”工艺处理后,经二期技改项目已预留的80m高集束烟囱排入大气,预计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4.        声环境影响分析

技改项目建成投产后,企业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5.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厂区内已按相关要求建设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且均能按规范要求得到妥善处置,在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的条件下,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6.        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本项目通过落实环评要求的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在采取上述风险防控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后,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防控的。

7.        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厂区内及厂区外各监测点土壤监测指标均不超标,低于GB36600-2018 第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且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收集系统,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均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能有效降低对土壤的污染影响。因此,本技改项目在落实土壤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厂区及周围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四、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      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污泥干化冷凝水、化水站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脱硫废水、湿电除尘排污水、各类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等。其中脱硫废水回用于煤场喷洒、灰渣加湿和输煤系统冲洗,循环冷却水部分用作冲洗用水,其余废水进入华川集团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3“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经赤岸镇污水管网最终排入义乌江,不直接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2.      地下水:从源头控制、分区控制、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以及应急回应等方面进行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主要采取厂内污染区地面的防渗措施和泄漏、渗漏污染物收集措施,即在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并把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收集起来,集中送至依托污水处理厂处理。

3.      废气:焚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炉内喷石灰石脱硫+SNCR+SCR+活性炭喷射+高效布袋除尘器+MGGH冷却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冷凝器+湿式静电除尘+MGGH再热器+SGH”工艺处理后,经二期技改项目已预留的80m高集束烟囱排入大气。

4.      噪声:设备选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尽量将高噪声设备或车间布置远离厂界,尽量远离东侧及东南侧敏感目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消音减振处理,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使其在正常情况下运行;设备运行期间,尽量少开门窗,减少人为噪声强度。

5.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粉煤灰、渣、脱硫石膏等外运综合利用。废催化剂、废树脂、废机油为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脱硫废水污泥、飞灰、废除尘布袋待鉴定,鉴定后若属危险废物的,应按照危废管理要求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妥善处置;若属一般固废的,可外售综合利用。

五、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沼气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冷热电多联供技术开发项目项目选址基本合理,符合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原则。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或得到安全的处理、处置,项目满足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运行的各项条件,总量控制指标可以落实,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满足环境质量功能区划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的各项政策规范和各项规划。同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省的各项政策规范和各项规划,清洁生产水平较高。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上看,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沼气和城市污泥资源化利用及冷热电多联供技术开发项目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 简本查阅方式

报告书简本可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办公场所查阅,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要补充信息。

查阅简写本及索要补充信息时间:2020年10月2日~2020年11月16日。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八、 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形式:1、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示。2、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范围内的村(居)民委员会、镇街设置的信息公告栏(显示屏)公示。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公示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7日。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九、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忠财     联系方式:13566796508

联系地址:义乌市赤岸镇报国西路8号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中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5158841933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333号1幢12层1215室

3、环评审批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单位: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联系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义乌市北苑街道望道路300号)3楼投资项目服务区

发布单位: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