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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二期改造工程技改项目

来源: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4-25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二期改造工程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建3台130t/h高温(540℃)高压(9.8MPa)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配套2台12MW的CB12-8.83/3.5/1.27型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和1台12MW的B12-8.83/0.6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并建设总规模1200t/d,其中本期建设一套规模400t/d(含水率80%)(8小时工作制)的造纸、印染等污泥干化生产线及80米高的脱白烟囱一座(达到去工业化目的)。二期改造项目建成后,浙江义乌华川热电厂原有中温中压的4台垃圾焚烧炉和2台煤炉机组及二座烟囱全部拆除,将拥有高温高压130吨/时燃煤循环流化床锅炉4台(3用1备)、高温高压背压式热电机组3台(2×CB12+1×B12),热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6MW。建成后每年可发电约24840万kWh,外供蒸汽165.6万t,供热量487.6万GJ。

项目主要是在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进行实施,并需新征地(厂区东南侧)约40亩,总投资59696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

施工期间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和施工泥浆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的污染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泥浆废水沉淀后回用,经过上述处理后施工期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项目施工扬尘主要影响范围在扬尘点下风向近距离范围内,项目距离敏感点较远,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项目施工期间施工机械作业产生的噪声主要来自各种建筑机械动力噪声和运输设备的交通噪声,受距离衰减的因素,施工噪声对敏感点无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用垃圾桶收集后清运,建筑垃圾妥善委托处理,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营运期: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污泥干化冷凝水、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化水系统浓水、脱硫废水、职工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脱硫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回用、化水车间浓水部分回用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排入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废水不直接排放至周边水体,对周边水体地表水无影响。项目不取用地下水,不向地下排放污水,地下水影响很小。

废气:项目废气主要有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酸性污染物、重金属等)、造纸、印染等污泥干化恶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H2S、NH3和恶臭)、煤堆场无组织粉尘和脱硝系统逃逸的氨气。预测显示,燃烧废气和恶臭废气污染物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较小,各敏感点处的落地浓度和占标率也均较小。无组织排放的氨气、粉尘,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废气污染物贡献浓度值均较小,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为汽轮机组、风机、引风机以及一些配套辅助机械设备如空压机、泵产生的机械噪声、排汽噪声等,正常工况下,项目采用常规冷却塔并采取降噪措施后,四侧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项目产生的飞灰、炉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综合利用;废树脂、废机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脱硫废水污泥须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性质鉴别,按鉴别结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污泥去向,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废种类明确,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施工期:施工队伍依托厂区现有的生活设施,基础施工中的泥浆污水,应经沉淀后回用。对于扬尘的控制,要求增加施工场地围护设施,并洒水抑尘。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送指定地点填埋。建议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和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营运期: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主要包括锅炉烟气采用高效烟气净化系统“SNCR脱硝+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脱硫+湿式静电除尘+ SCR脱硝+MGGH”的烟气处理工艺,项目的主要排放指标达到烟气超低排放的要求后脱白高空排放;干化车间采用负压车间,恶臭气体收集后进入锅炉焚烧。减少氨逃逸量。氨水装卸时,氨水储罐与槽罐车配有加注管线,储罐大呼吸废气经加注管线返回槽车,减少无组织氨的排放。石灰石粉库密封,库顶设置布袋除尘设备,煤炭采用密闭皮带机输送,皮带输送机带头装布袋除尘器,以减少装卸粉尘排放量;在皮带输送机的导料口处设有喷水装置,以防粉尘飞扬。采用干燃料棚储存燃料,灰渣存放采用灰库和渣库。

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均考虑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废进行无害化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降噪措施等。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二期改造工程技改项目符合国家和浙江省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总体规划以及其它发展规划,与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也是相符的;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集中供热二期改造工程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而言是可行的。

六、征求对象、范围、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将征求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公众关心的主要环境问题、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意见或建议等。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自2018年 4 月 2 日起至2017年 4 月 16 日(十个工作日)。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映意见或建议。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义乌市赤岸镇报国西路20号

联系人: 金总      联系电话:0579-89916617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九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一路202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传真:0571-81903924/0571-85421686

审批环保部门:义乌市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义乌市望道路300号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5570072   传真:0579-85570073

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