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3月9日的《关于义南集中供热项目供汽价格定价协商会议纪要》附件《华川集团供汽定价方案》第2条调价办法:煤价每增减30元/吨,供热价格相应增减5元/吨,不足30元不作调整。
综合考虑管道容量和损耗等供热成本,以2017年9月到厂价5000大卡标准煤价750元/吨以上(含税)为基准,在2017年7月16日调价通知基础上均上调10元/吨。
具体分档价格情况如下(总损耗由华川集团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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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汽量(吨/月) | 
			
				基准单价(元/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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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0(含)以上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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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含)-5000 | 
			
				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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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0(含)-3000 | 
			
				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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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0(含)-1800 | 
			
				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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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含)-900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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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含)-30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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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以下 | 
			
				270 | 
		
注:1,该调价通知自2017年9月25 日早8时执行。
2,所有集中供热用户均执行上述表格中的价格方案,同时按煤汽联动机制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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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别 | 
			
				时间 | 
			
				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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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峰时段 | 
			
				08:00-11:00 |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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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22:00 | 
			
				高于基准单价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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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时段 | 
			
				11:00-13:00 |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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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00-08:00 | 
			
				低于基准单价25元 | 
		
温馨提醒:
我集团公司将在http://www.huachuangroup.net公司网站上对相关价格信息进行公开发布,敬请及时关注。
	
浙江华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